【甄選報名】113學年度獎勵推動社會實踐績優教師(申請截止日113年9月30日)
獎勵辦法:依據「國立臺南大學推動社會實踐績優教師獎勵要點」辦理一、目的:鼓勵教師於教學與研究中推動社會實踐。
二、申請資格: 本校服務滿1年(含)以上之專任、專案教師,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(一)執行本校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之推動與執行,創造地方價值並提升學校社會影響力,有具體貢獻者。(二)參與社區營造、地方產業、環保生態、文化創意、弱勢關懷、健康促進及其他社會實踐議題成效良好,有具體事蹟者。(三)協助社區、社群、場域解決問題,活絡地方教育、人文、產業之創新發展以及環境永續議題等社會實踐活動,有傑出表現者。三、申請程序及獎勵:(一)時程:請於113年9月30日前(一)備妥申請表單及相關佐證文件,送交本校社會參與辦公室。(二)範疇:112學年度推動社會實踐之具體傑出事蹟(三)評選:由本校社會實踐獎勵審查委員會評選。(四)獎勵:獲獎教師頒授獎狀乙紙及獎金三萬元,以資表揚。
四、相關要點及申請表單請參閱附件
五、承辦單位:社會參與辦公室(誠正大樓B504李副校長室)
陳小姐#189,Email:jenny74@mail.nutn.edu.tw